為推進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掌握全國村莊建設情況,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了全國村莊建設統計調查制度,經國家統計局批準執行,并與近日印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村莊建設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
根據通知,全國村莊建設統計調查范圍為全國所有的行政村,具有行政村村委會職能的連隊等特殊區域參照行政村執行。統計的內容為,村莊概況、人口經濟、房屋建筑、基礎設施、公共環境、建設管理等情況,以及反映村莊風貌的照片。時間安排上:調查數據截止時點為2022年12月31日。屬于時點數據的,按報告期末數據填報。屬于時期數據的,按報告期累計數填報。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調查工作。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統籌協調,精心組織,做好數據報送和審核工作,確保數據上報及時、完整、準確,堅決防范和懲治數據造假、弄虛作假情況。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本地區村莊建設統計調查工作負總責,要盡快開展動員培訓,組織市縣推進調查工作。市(地、州、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定期跟蹤通報本地各縣(市、區、旗)的調查工作情況,加快調查進度。縣(市、區、旗)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協調推進調查工作,及時將培訓材料發放給調查人員,組織工作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協調解決調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對指標理解有偏差、調查不細致等問題及時進行糾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