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由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召開《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座淡會在京召開。集團公司作為河北省建筑企業唯一代表單位,與北京、天津、浙江省等國內六家大型建設施工企業代表一起共同座談討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部總經理于洪友參會并發言。
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中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指對本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和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包括企業法定代表人、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經理等。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是指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負責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負責人等。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在企業專職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人員,包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和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2004年,建設部印發了《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同年 12月,又針對三類人員考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辦理相關問題做了補充說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管理制度建設。
8年來,集團公司職能部門按照相關要求,積極貫徹文件精神,及時組織三類人的培訓,加強證件管理和施工過程中的督導檢查,取得了顯著效果。
會議圍繞是否明確規定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范圍?如何規定,主要負責人應包括哪些人員?申請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人員應具備的條件。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延期應具備的條件。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 考核證書變更流程(包括跨省變更)。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職責等諸多問題進行了深入交流。
座談會上,各代表圍繞《建筑施工企業三類人員安全管理規定》暢所欲言,提出許多切實可行寶貴意見,為住建部合理制定政策和制度,提供了豐富的、切合實際的基礎依據。 |